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集体学习精神卫生法

发布时间:2018-12-28 作者:张爻 摄影:张爻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145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1225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行集体学习。法学系冷凌副教授、刘玉林博士,俄语系范靓副教授等班主任代表、全体辅导员和学院各班心理委员参加学习,并就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进行讨论。专题学习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邹维忠主持。

2016级辅导员赵延升带领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内容,指出法律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据,分析了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责任和主要任务。

邹维忠以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例,讲解了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他强调在学生工作中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联合实现全员育人,在教育管理中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他希望班主任和辅导员能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教育管理工作中问题的能力。

本次法治专题学习不仅加深了我院师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文件的了解,更强化了师生在教育管理中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