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为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的教师配备科研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9-03-14 作者:苏春华 摄影: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249

    近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为主持承担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教师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配备科研工作室,从研究环境与研究条件保障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促进项目团队学术水平的提高。学院这项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落实“贡献导向、差异化发展、强化激励考核”的工作理念,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承担高层次教学科研项目,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提高学院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所办学科实力。
    目前,学院正在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王永豪副教授、董金鑫博士配备科研工作室,工作室配备标准将与教授工作室配备标准相同。
    据了解,文学院近期还将通过修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加大学术会议资助力度等途径进一步调动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营造学院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氛围,提升学院教师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