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文法讲坛】肖金明教授谈国家监察法治理论与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9-05-16 作者:韩轶 曹佳琦 摄影: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163


514日,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做客黄岛文法讲坛,做了题为《国家监察法治理论与制度创新》的学术报告。讲坛由文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法学系师生和众多法律爱好者共150余人聆听报告。

肖金明教授从比较角度与学科角度两个方面分析国家监察法治制度。首先,他将监察委员会依次与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台湾地区监察院制度进行比较,并就监察委员会应称为“国家监察委员会”还是“人民监察委员会”进行了讨论。随后,他从学科角度论述宪法行政法与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之间的联系,由此提出监察法实施面临的三大问题,即行政自洽问题、检查机关的重构问题以及纪律审查与检查调查的一体化问题,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当前相关制度的实施缺少制约力,应重新阐释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与监察机构相互制约,重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

肖金明在阐述国家监察法治制度创新时指出,时代变化快、政学两界的互动少,致使理论界没有能力去完整地阐述国家监察法治理论与制度。他以“改革开放”的成功为例,讲述了要把经济建设摆在第一位,用马克思主义立场和方法分析问题的重要性。最后,肖金明教授围绕“十八大”中提出的“法治中国”新命题进行深入探讨,归纳了法治的四重内涵,即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司法公平、保障人权,并指出行政权力是最难解决的问题,讲法治不能单线去讨论,法治必须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之中。肖教授重点解读了“法治”概念内涵在“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政策中的历史流变,总结了党的指导思想入宪和党的奋斗目标入宪,涵盖2018年修宪的全部21条。

讲座后,法学系师生对此次讲座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肖教授的学术报告紧密贴合实际,立论高远,视野开阔,既有高屋建瓴的理论阐释,也有深入浅出的细致讲解,信息丰富, 受众受益匪浅,是一场丰富的学术大餐。

肖金明教授,现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宪法学与行政学专业、政治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山东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政治文明与宪政基地首席专家;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社会科学名家(法学领域1/5)。肖教授兼任山东省宪法学会会长、山东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咨询委员等;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岗位专家(政治领域1/6)、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